常欢 发表于 2013-9-7 21:01:46

南昌:获高新技术认定小微型企业免征部分营业税

近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相关部门获悉,南昌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先导区建设,强化打造核心增长极的产业支撑,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

  政策中明确其支持对象为:在南昌市注册的按照国家标准划型的各类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支持范围涵盖财税、融资、服务等各个方面。

  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

  从2013年起,市财政安排的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全民创业专项资金分别增加到2000万元(超出市财政预算部分在市制造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增加部分重点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工业园建设。

  同时,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提高标准,即销售货物和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统一为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将营业税起征点提高标准,即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南昌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

  获得高新技术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部分营业税

  对新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对其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给予三年全额奖励;对现有的小型微型企业,当年较上年上缴税收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由受益财政给予全额奖励。

  对获得高新技术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微型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014年10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将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

  担保机构当年最高补偿额不超过50万元

  在融资担保方面,南昌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依法设立一年以上,在市工信委备案,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当年的贷款担保实际发生额达到其注册资本2.5倍以上,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50%的担保机构,按照当年为企业贷款担保发生额的0.5%给予补偿,但每个担保机构当年最高补偿额不超过50万元。

  担保机构排名前五可获奖励

  担保机构获得的补偿资金必须用于补充风险准备金。对风险控制制度完备、社会效益优良、未产生损账的担保机构,按照其当年发生的企业贷款担保总额进行排名,前五名可获奖,奖金总额100万元,按照其担保份额加权后测算奖励金额(精确到万元);对全市贷款担保总额前十名,按照其当年的担保业务增幅进行排名,前五名可获奖,奖金总额100万元,按照其新增的担保份额加权后测算奖励金额(精确到万元)。

  建设一批特色型、集群化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园

  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利用闲置商务楼宇和工业厂房等改造建立小微企业创业园;鼓励在开发区和企业集聚区建设一批适宜小微企业的标准化多层厂房。每年安排部分市本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支持各地依托城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特色型、集群化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园。

  上市辅导机构可获100万元奖励

  引进有实力的上市辅导机构入驻平台,为平台内的中小企业提供“一揽子”咨询服务,重点培育其上市融资,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加速成长。对入驻平台的上市辅导机构和中小企业,每年资助50%房租;该平台每成功辅导一家企业上市,奖励上市辅导机构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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