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了!机动车抵押登记费要降为每辆次70元
为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现行的每辆次100元降为每辆次70元。自10月1日起,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现行的每辆次100元降为每辆次70元。机动车抵押登记费包括申请抵押登记费和申请解除抵押登记费,不得向申请人另行收取解除抵押登记费。要求按照《通知》规定,及时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在车辆管理所大厅公示新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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