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青年 发表于 2013-9-9 21:41:56

南昌出台四十条新政“给力”民营经济发展

降低准入门槛、放宽投资领域、完善要素平台、强化服务举措……民营经济是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8月19日,南昌市制定《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四十条,并对其详解。
  降低民营企业准入门槛 减少审批环节
  《措施》中第一条指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注册登记条件,减少审批环节,量化办证时间。
  第六条则明确支持民营企业组建集团。集团核心企业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降为1000万元,子公司由5家降为3家,母子公司的合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1亿元降为3000万元。
  “1-6条,是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条款。第一条是总刚性条款。而其他5条主要从放宽注册条件、延长出资期限、放宽经营条件等方面提出了降低准入的条款。”南昌市工信委总经济师何琦分析道。“在放宽民营经济投资领域方面,措施提出按照‘非禁即准’的原则,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 延伸服务网点
  “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平等使用生产要素。”何琦谈道,“完善生产要素平台是本政策措施的重点,主要从搭建民营中小微企业投融资平台、保障用地平台、人力资源平台、市场开拓平台、科技研发平台五个方面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做到凡是民营经济的诉求都有回应,凡是南昌市创新举措都予以吸收,凡是外地号的经验做法都加以借鉴。”
  《措施》提出,设立南昌市金融服务中心,创建“金融超市”,引入金融机构,发布金融产品,为全市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
  支持驻昌银行向民营小微企业集中的区域延伸服务网点,开发符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强对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在完善投融资平台措施扶持方面,主要包括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延伸服务网点、加强金融向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的投放力度、开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试点等。”
  创新土地供应模式 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
  《措施》提出,对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利用企业自有存量土地进行标准厂房及其他工业项目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民营企业工业用地,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
  对将标准厂房租赁给民营中小微企业从事工业生产的,3年内由受益财政按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分成额,给予等额奖励。
  “在完善土地要素平台中,主要包括盘活存量用地、创新土地供应模式、支持民营企业按规定利用自有存量土地进行标准厂房及其他工业项目建设,以及支持标准厂房向从事工业生产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倾斜等内容。”
  对新认定的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园可奖励50万元
  对国家、省人保部门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新认定的国家、省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园,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
  民营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可以我市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现行缴费比例参保缴费。
  支持民营企业引进和培养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平等享受职称评定及政府特殊人才津贴的申报和评选。

  “在完善人力资源平台的条款中,主要包括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支持民营小微企业招工、降低民营企业员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支持民营企业引进和培养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加强园区生产生活配套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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