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懒汉”在南昌将难以"生存"
近日,南昌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一系列低保新举措即将全面实施。《意见》提出,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家庭人均收入及家庭财产低于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按程序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意见》还提出,全面实行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化发放,由县(区)财政部门及时审核并拨付资金,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账户,确保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意见》明确,县(区)民政部门要将信息核对结果作为审批最低生活保障的重要依据,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拒绝授权或者拒不配合调查的,应暂缓低保审批。此外,南昌市将加大对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查处力度,除追回骗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外,还要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如此严格的制度,将使得“低保懒汉”没有生存空间。
人均收入, 财政部门, 民政部门, 南昌市, 申请人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