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将从8月1日起实施《关于加强南昌市城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的实施意见》
南昌市将从8月1日起实施《关于加强南昌市城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的实施意见》,希望彻底根治农贸市场“脏、乱、差”的现象。根据《意见》,南昌市明确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由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管理者负责,实行全天候保洁和车辆管理,保持市场整洁有序。同时,南昌市还统一了农贸市场保洁员和车管员配备标准。保洁员配备标准为:农贸市场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配备3名,每增加500平方米增配1名;车管员配备标准为:2000平方米以下的农贸市场至少配备1人,2000平方米以上的农贸市场至少配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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