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已出台安置补偿民办教师政策,為何江西九江还未落实?
文章简介:国家于2011年出台《关于中小江西省与2011年上半年已对全想请问下市教育部门或者了解的网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离岗代课教师,第四条各级政府要为每一位申请补第五条对离岗代课教师的补偿主要第六条对于离岗代课教师,单位经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得由借大江论坛宝地,发帖求关注
国家于2011年出台《关于中小学离岗代课教师经济补偿及养老保险補缴管理办法》
江西省与2011年上半年已对全省代课教师进行了摸底登记工作,为何到2013年9月份教师节都过去了,还没有后续动作,政策未执行!
想请问下市教育部门或者了解的网友,请问这项经济补偿、养老补缴的政策何时能在九江执行?九江的标准又是什么?
附:《中小学离岗代课教师经济补偿及养老保险补缴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依《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制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稱离岗代课教师,是指曾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全部时间担任教学任务但并非因自身违反《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而被动离岗的代课教师。
第三條 本办法适用于2009年12月31日前離岗的代课教师。
第四条 各级政府要为每一位申请补偿并經过相关程序确認的离岗代课教师建立档案。
第五条 对离岗代课教师的补偿主要包含经济补偿与社会养老保险补缴。
第六条 对于离岗代课教师,单位经济补偿标准为该市(州)2009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
第二十四条 对离岗民办教师问题可参照本办法加以解决。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得由市一级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訂定补充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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