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欢 发表于 2013-10-15 13:12:58

再谈劳模评选的倾向

    几年前的一个“五一”,凤凰卫视在相关的新闻节目中播放了一首老歌:《咱们工人有力量》。放过之后,主持人杨锦麟先生叹道:“咱们工人有力量——如今就剩下这首歌了。”一直被捧为“国家主人”的工人阶级,为了国家的经济发展,不但承受了下岗失业等等工作生活的巨大牺牲,如今,在某些边缘的地区,就连最后的一点面子,一点国家应当授予他们的荣誉也被剥夺了。这当然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
    劳模是社会的财富,是一个时代的风向标。“劳模”的评选主体应当来自民众,评选客体更应该侧重于普通的一线劳动者,这样才能称得上公平。而像西部某地领导干部“赢者通吃”状况的出现,委实是不应该的!对待“劳模”,我们应该将每一件工作落到实处,不妨建立起一个“劳模”数据库,形成一种长效机制,将关爱“劳模”纳入政府部门系统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之中。”


本主题由 龚冰 于 2013-10-1 15:28 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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