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上瘾 男子取保候审期间再行窃被判刑
文章简介:中年男子因盗窃电动车被拘留后取1967年出生的万某,早在19经审理,被告人万某曾因犯盗窃罪中年男子因盗窃电动车被拘留后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案。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起盗窃案,被告万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刑7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1967年出生的万某,早在1989年就因盗窃罪被判刑5年,2002年又因吸毒被送劳动教养2年。2013年3月25日下午5时,万某窜至南昌市长运科技市场内,盗窃一辆红色速派奇电动车(后经鉴定价值2058元)。逃离途中被巡逻民警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后转为取保候审。5月16日下午,万某来到南昌市象山南路招商银行门口,见一辆灰色捷安特电动车(后經鉴定价值1530元)无人看管,又起歹念,趁无人将其盗走。万某将电动车推行至渊明南路的巷子里,再次被巡逻民警抓获。
经审理,被告人万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刑事处罚仍不思悔改,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两次,盗得财物价值358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依法判处万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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