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男子与女子开房 谁知竟是“仙人跳”
男子通过电话聊天认识一女子,本以为遇上了艳遇,随知等待他的将是一场精心设计的勒索闹剧。10月14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0元。2012年11月上旬,男子刘某通过电话聊天,结识南某(另案处理),随后,南某将此事告知张某、程某(另案处理),后三人共同策划由南某约出刘某后再对其实施敲诈。
11月27日,南某发信息给刘某让其来南昌见面,后两人相约在酒店房间见面。当日晚8时许,南某与刘某一起吃完晚饭后来到房间,南某让刘某先去洗澡,而后早已做好准备的张某和程某也进入到房间。张某和程某进入房间后便威胁刘某,称要将其与“表妹”(指南某)开房的事情告发,后刘某在二人的威胁下将银行卡及卡密码告知了张某和程某,程、张二人分别于27日晚及28日凌晨取走刘某卡上现金38000元,张某、程某等人还将刘某身上的1700元现金拿走。
2013年5月26日11时30分许,张某在永修火车站候车室门口广场处被公安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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