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青年 发表于 2013-10-16 11:23:02

沾染毒品屡受罚 死性不改再贩毒获刑七个月

       一名毒贩,沾染毒品十余年,其间因吸毒、贩毒先后三次被劳动教养或判刑。出狱后仍未能摆脱毒品的纠缠,因贩毒再次被判刑。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现年53岁的陈某,1998年10月因吸毒、盗窃被送劳动教养三年;2001年7月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7年5月因吸食毒品被劳动教养两年;2012年7月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3年5月8日中午12时许,陈某在南昌市丁公路某网吧内贩卖毒品麻古两粒、冰毒一小包给吸毒人员钟某,毒品总重约0.46克。2013年5月9日凌晨1时许,民警在该网吧进行日常工作检查中,在网吧8206房查获吸毒人员钟某和陶某,并在该房间电脑桌上当场缴获钟某于2013年5月8日15时许向陈某购买的吸食剩下的毒品。2013年5月9日13时30分许,民警在网吧门口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

      经审,被告人陈某贩卖“冰毒”和“麻古”共0.46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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