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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4年我市城镇居民医保今起缴费(转) [打印本页]

作者: 超能量    时间: 2013-10-15 13:15
标题: 2014年我市城镇居民医保今起缴费(转)
2014年我市城镇居民医保今起缴费(转)
成年人每人每年12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50元本报讯(记者 黄欢)记者获悉,2014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10月1日-2013年12月30日。2014年的续费标准为成年人每人每年12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50元,参保居民持社会保障卡到南昌银行缴费。
  据介绍,新参保的居民,请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红底或蓝底)免冠彩照,到就近的社区或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凭医保个人编号到南昌银行缴费。
  根据规定,凡中途参保的,应按参保年度筹资标准全额补缴自市级统筹文件规定年度起(也就是从2010年)未参保年度的参保费用;凡中断参保的,应自中断年份起按参保年度筹资标准全额补缴应保年度的参保费用。如果2010年至2013年均未缴费的新参保居民,成年人的缴费标准为1570元,未成年人为1060元。
来源:http://www.ncrbw.cn/html/2013-10/08/content_143513.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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