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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印户口学生转学需在户籍所在地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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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15: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有网友向网上帮办咨询关于天津市蓝印户口学生就读的相关问题,网上帮办联系天津市教育局和公安局一一予以解答。
  网友李女士是河南省平顶山市人,2011年10月在天津市武清区购房办理了蓝印户口,准备在2012年把正在上初中的孩子转到天津就读,不知是否只能在户口所在区就读。
  网上帮办联系天津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天津教委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义务教育阶段的蓝印户口学生,由外省市转入本市中学就读,依照《天津市初中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蓝印户口学生转入本市初中、高中就读,实行属地安置属地管理。即在哪个区取得的蓝印户口必须在哪个区就读初中或高中。学生拿到蓝印户口后,在蓝印户口所在地寻找接收学校,由接收学校开具接收学生学籍三联单,回到学生现在学校加盖公章、市教育局加盖公章、省教育厅加盖公章,将学籍取出送交接收学校。”
  所以,李女士的孩子只能在武清区范围内寻找学校就读。
  “蓝印户口是两年后转为红印吗,转红印的时候,可不可以只转孩子的呢?”李女士问到。
  帮办记者与天津市公安局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回复说:“天津蓝印户口不是正式的天津户口,因为封皮是蓝色的所以大家都这么叫,一般两年后转正,但这个转正不是自动的,需要自己去办理;若学生转红印时,满18周岁,则可以只转学生的户口,其父母不用转,蓝印户口可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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