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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谣言止于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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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9 12:31: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3年8月19日,“秦火火”在沈阳被北京警方抓获。从张海迪入日本国籍,到雷锋生活奢侈,从“7?23”动车事故外国人获天价赔偿,到红十字会强制捐款……这些曾经在网上引起过轩然大波的谣言,都出自这位红极一时的“火火”。
  “大红人”的落网,为网络上“寻衅滋事”,把“言论自由”当成“无中生有”的“网络害虫”亮起了警示灯。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想要“谣火自己”,当心“谣翻自己”。
  “微博客”的初衷在于反映民意、汇聚民智、信息传播、服务社会等,“网虫”却利用这个平台搬弄是非、颠倒黑白,攫取利益、为所欲为,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现在“火火”应该明白“没有责任的言论自由,不是言论自由”的含义了。权利和责任,本来就是对等的。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也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我国对于网络舆论的监管制度已越来越健全,在互联网上制造、散布谣言且触犯法律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构成犯罪,危害国家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依照《刑法》第105条和第221条的规定给予严惩;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的规定进行惩治;对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2011年提出的“微博实名制”也为言论自由上了一把诚信锁。
  “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要具备一定的鉴别能力,让“谣言止于智者”而不是“让谣言止于下一个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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