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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38岁家具店老板强奸11岁女孩,禽兽中的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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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6 15:09: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7月15日,南昌市公安局青云谱分局通报侦破1起强奸幼女案。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强奸被刑拘,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据悉,38岁的王某是上饶人,曾就读某警校,在南昌做家具生意。犯罪嫌疑人王某曾就读某警校,具有极强的反侦察意识,到案后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且性格极度偏激。最终,在证据面前,王某交代因夫妻关系不和谐,受相关负面信息影响,产生强奸幼女的念头。5月2日17时许,王某驾驶上饶牌照的面包车行驶途中发现受害人,他以假装问路为由将受害人骗上车。随后,他谎称车子坏了要受害人到树林内捡石头垫车轮,以此将其骗至小树林中犯罪。
   
       这男的简直就是禽兽中的禽兽啊!怎么忍心对11岁的女孩下手啊,这让这女孩以后将产生多么大的心理阴影啊。简直就是社会上的败类,和妻子关系不好,这是强奸幼女的理由吗?这种男的就是丢南昌的人的脸,干脆拉出去枪毙好了。女孩子也不要那么单纯,随便坐陌生人的车子,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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